主动出击除隐患 柔性执法有温度 ——第三支队二大队采用 “说理式执法” 处置桥下空间违规占用问题
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是公路安全保护的关键区域,违规堆放物料会直接威胁桥梁结构稳定与高速公路通行安全。日前,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二大队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、惩戒与教育结合,运用“说理式”柔性执法,高效处置一起桥下空间违规占用隐患,既守住了公路安全底线,又彰显了执法为民的法治温度。

8月18日,二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,G3511荷宝高速太峪西枢纽立交桥下,有施工单位违规占用桥梁安全保护区堆放工程物料。该行为违反公路桥梁安全保护相关规定,堆积物料紧贴桥梁墩柱,不仅侵占公路路产,还会对桥梁结构受力、路基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,一旦遇火情,极易诱发安全事故,给高速公路运营带来重大风险隐患。
发现问题后,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拍照取证,固定违法证据,迅速联系涉事施工单位当事人到场处置。在现场处置过程中,大队摒弃“一罚了之”的简单执法模式,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要求,全面推行“说理式”执法。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逐条宣讲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《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》相关法律条文,明确指出该行为的违法事实、法律责任,结合现场实际以案释法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桥下违规堆物对桥梁本体、高速通行的现实危害,讲清安全风险后果,做到法理讲透、道理讲明、危害讲清。
经过执法人员有理有据的普法教育,施工单位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违法占用桥下空间的严重性,主动承认违法行为,承诺立即落实整改。8月19日,大队执法人员赴现场全程监督整改作业,在工程机械配合下,桥下违法堆放物料全部清运完毕,施工人员有序撤场,桥下空间恢复原始状态,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。

此次隐患处置,是第三支队二大队践行文明执法、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的具体实践。在制止违法行为、消除安全风险的同时,以教育引导替代简单处罚,让行政相对人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真正实现“查处一案、教育一方”的治理效果。下一步,二大队将以本次案件处置为契机,持续深化桥下空间专项治理。一方面加大辖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、互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,细化隐患排查台账,做到隐患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处置;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,面向沿线施工单位、企业开展公路安全法治教育,压实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。积极联动高速运营企业、属地相关单位,凝聚共管共治共建的护路合力,从源头防范各类侵害公路路产安全违法行为,全力守护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。(作者: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二大队 郝浚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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